依据单位2019年医疗设备购置计划,鹤峰县中心医院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口设备,预算金额为288万元(此批进口设备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专家名单:李德智、李雄、张志彬、姚迅、吴国毅
论证专家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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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李德智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
主任 |
15327283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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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雄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主任医师 |
13707199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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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彬 |
武汉市第七医院 |
工程师 |
1343711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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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迅 |
湖北省荣军医院 |
副主任 |
1530718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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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毅 |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13307126702 |
法律类 |
论证意见:专家组审阅了项目需求,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对需要采购的产品进行审核、论证,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认定的情形;
2、拟购进口设备不属于限制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政策;
3、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较国产产品在以下方面存在明显优势:
①目前国产设备对于临床诊断准确性要求较高的病种及特殊部位与进口设备尚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产品稳定性、精确度、可靠性等方面。因此,为满足医院临床对诊断的准确性、可靠性的要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②进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设备品牌技术参数均优于国产品牌,诊疗更安全,可用于危险及复杂部位,国内虽然有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但设备的技术参数与相关功能均无法满足实际临床的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③该类产品目前国内亦有同类产品,但在智能化控制及后处理方面与进口产品仍有不少差距,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综上所述,国内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医院临床需求,进口设备稳定性高,准确性高,操作维护简便,能够满足临床需要,而且进口设备故障率低,寿命长。为了满足医疗的需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1.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17时止。
2.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者鹤峰县中心医院,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及论证意见的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3.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电子邮箱:2992122979@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10楼
采 购 人:鹤峰县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联 系 人:田主任
联系号码:0718-5297093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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