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医疗集团市妇幼保健院废气治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17-05-11

各潜在供应商: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鄂东医疗集团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鄂东医疗集团市妇幼保健院废气治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对谈判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将原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环境工程治理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6)2015年至今,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现更正原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具备省级以上环保管理部门或省级以上环保协会组织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证书;

6)2015年至今,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其余内容不变,本变更内容也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鄂东医疗集团市妇幼保健院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11日                              2017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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