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1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
基坑支护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ZB0102-2009-ZCGC0878
各投标人:
答疑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二条“(1)技术、服务要求”中的第1款、第4款已经明确了本项目基坑土方、基础土方由总承包单位完成,请明确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明水抽排是否也由总包单位统一完成?
回复: 是的
 
  1. 《招标文件》第四章“3.资格审查表”中第1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内容中,能否明确“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是指哪些其他条件?
回复:本条所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范围内所限定的特殊要求。若本项目未有特殊要求,则投标人不必提供本条要求的内容。
 
  1. 《招标文件》第四章“3.资格审查表”中审查内容第4条“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条资格条件第3款对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的专门要求”审查内容中,招标文件第一章未见“投标邀请书”,是否为笔误?请明确是否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回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二条“评标程序及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第11条“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0条中规定的情形”,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0条的内容是“质疑书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前后矛盾,请明确。
回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5条中规定的情形
 
  1. 招标文件P25页中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为废标,与P26页“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和要求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取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第7款要求“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另,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中的部分内容对应符合性审查表中第八条“投标文件内容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二条“评标程序及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第12条所述的“书面申明”是否是指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中附件二的要求提供《投标承诺书》即可?
回复:是
 
7.《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二条“评标程序及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第15条所述的“★”号条款在“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未见,是否为“无”就可不提供此表?
回复:是
 
8. 根据《招标文件》中“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文字条款逐 和“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中“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文字条款为“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实质性内容均要满足。
 
9.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本次招标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请明确“因发包人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依据、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风险是否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是
 
  1. 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组成,2.24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五),在“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未见,如何处理?
   回复:招标文件未要求可以不做说明
 
  1. 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组成,(二)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八),在“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未见,如何处理?
   回复:招标文件未要求可以不做说明
 
12.本次招标需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是否按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打包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附件”一栏内?
回复:打包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的“附件一栏内
13.招标文件第十二条 工程款的计价和支付  12.2本合同实行清单计价,固定总价合同  项  内说明:本合同单价为乙方根据甲方审批后的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和各项技术要求以及建设目标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款,还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进出场便道、取弃土、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请明确  “还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进出场便道、取弃土”中的“进出场便道,取弃土”的范围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回复:进出场便道包括但不限于连接市政道路的施工场地、材料加工场地和洗车槽等的所有便道。取弃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必须的土方开挖、运输、回填。
 
14.烦请提供基础结构图纸(包含开挖深度、地下室范围等信息)、施工便道范围、材料堆场范围等要求,以明确基坑设计条件。
回复:质子中心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5.6M;地下一层结构板面高度-5.700。施工便道包括但不限于连接市政道路的施工场地、材料加工场地和洗车槽等的所有便道。材料堆场范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15.因突发事件(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条件改变等原因造成的基坑支护方案的变更所增加的工作量如何进行计价及支付。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3.4和13.3执行。
16、支护设计需要补充图纸如下:
(1)周边环境、管线情况相关图纸;
回复:无市政管网图,地块内无管线。临时用水接入点位于地块西侧环湖六路上,临时用电接入点位于地块北侧。
(2)最新总平图图纸;
回复:已提供
(3)基础结构图纸;
回复:已提供

 
17、招标范围不明确,招标文件中如下:



招标文件中未对前期报批报建、临电临水、道路开口等事项做要求与说明,此事影响我方方案、工期及报价,请明确。
回复:项目已立项,规划手续办理齐全。临时用水接入点位于地块西侧环湖六路上,临时用电接入点位于地块北侧,现有道路开口位于地块西侧环湖六路上。项目施工道路开口、临水、临电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接入。
18、关于资质证书过期的问题,住建部发布了资质延期的通知(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6/t20200630_246089.html)如下

我方资质有效期至2020年9月21日,可否在资质证书后附此通知截图及网址进行说明我方资质已延期。
回复:可以补充截图

以下为澄清内容:
1、投标人应自行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充分研究地质报告和周边建筑的基础型式,并充分考虑地质报告的局限性、地质情况的不确定性和周边建筑施工过程的误差,对支护施工过程中的难度(包括遇到地下障碍物、设计变更、需要多次成孔、改变施工工艺及工期要求均在分项单价和总价中进行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所有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的图纸审核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3、土方开挖费用不包括在本项目中,但支撑和冠梁(如有)、支护桩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泥浆等开挖及外运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并在分项报价单列。
4、支撑梁(如有)破除及外运的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并在分项报价单列。
5、本项目按1%计算总包配合费,此项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但需包含在总报价中。施工用水电费用另计。
6、本项目总报价中应包含施工过程中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的相关费用。
7、更新基坑支护设计参数。
为准确确定场地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各土层岩土参数,本次勘察对所采取的原状土样均进行了室内直接快剪试验。根据试验结果,结合《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T159-2012)表B.0.1,综合分析确定的基坑支护所需岩土参数见下:
10-1
地层编号
岩土名称
直接快剪试验 标准参考值 综合建议值
Ck
kPa
φk
kPa
C
kPa
φ
°
重度γ
KN/m3
C
kPa
φ
°
1-1素填土     10 8 (18.0) 10 8
1-2素填土混淤泥 8.1 4.5 5 7 16.6 5 6
2粉质黏土 29.7 10.8 25 14 18.4 25 14
3-1黏土 47.0 14.4 29 15 19.4 29 15
3-1a粉质黏土 21.0 13.0 25 14 18.8 24 14
3-2粉质黏土 24.8 11.9 27 14 18.8 26 14
 
  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10月13日9:3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基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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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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