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B01ES-1904-ZCHW0179
二、项目名称: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磋商内容: 视力筛查仪 一台;远红外加温器 一台;药品低温冷藏柜 一台;
四、采购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限价(元) |
合计(元) |
1 |
视力筛查仪 |
一台 |
¥100,000.00 |
¥113000.00 |
药品冷藏柜 |
一台 |
¥9,600.00 |
||
远红外加温器 |
一台 |
¥3,400.00 |
(超过此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
六、文件的获取:
1、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26日08:30起至2019年5月5日17:30时止(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文件领取地点/方式:投标人可选择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响应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1线上报名:
2.1.1、报名时须将以下证明材料加盖鲜章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617967218@qq.com:
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2.1.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项目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庄经理确认报名事宜,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2.2、线下报名:
2.1.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2.1中涉及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购买采购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14:30时(北京时间)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磋商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联 系 人:彭院长
联系号码:0718-68229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庄经理
联系电话:027-87272780/15871732723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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