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ZB0109-1904-ZCFW0206
二、项目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服务及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服务类
包 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价(元) |
01包 |
国网湖北电科院2018年渝鄂联网南北通道交流站系统调试及特殊试验便携式油颗粒度仪设备租赁 |
250000 |
02包 |
国网湖北电科院2018年渝鄂联网南北通道交流站系统调试及特殊试验气相色谱仪设备租赁 |
260000 |
03包 |
变压器特殊试验检测平台车载变频柜维修服务 |
70000 |
04包 |
微团课《新时代互联网社交礼仪》视频制作 |
45000 |
物资类
包号 |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价 |
(元) |
|||||
05包 |
SF6标气(4L) |
H2 9.9ppm O2 94ppm N2 93ppm CH4 11.5ppm CO 50.1ppm等 H2S 103ppm SO2F2 109ppm COS 101ppm SOF2 50.2ppm等 |
瓶 |
2 |
17700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相关技术规格、参数详见各包技术规范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通用部分
(1)必须具有生产谈判文件中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以上 (1)-(3)条仅对制造商适用(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面严重影制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己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皆》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润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不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供应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互相串通行为的。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6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表(格式附后)原件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9年5月10日9:30(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号谈判厅(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
采购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227号
联系人: 范工
电 话:027-88564072
十、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 系 人: 郭工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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