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核医学科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9-1905-ZBGC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中医院核医学科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省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856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概况:湖北省中医院核医学科维修改造工程位于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老门诊楼一楼,由问诊室、甲功间、储源室、高活间、ECT室、甲亢治疗间、病房区等组成,总面积约450平方米(以提供的房屋设计图及改造要求为准)
2.3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下发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所有内容,但不限于,达到“交钥匙工程”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负责核医学装饰、安装、拆除等,满足核医学科维修改造工程的技术要求,负责本工程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保修、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施工完毕后按规范要求进行调试,使核医学科维修改造工程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的要求,符合招标人的使用及功能要求。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内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0万元,超过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能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能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1年未出现亏损情况。(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的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需提供信誉声明)。
3.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市场部(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10楼)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
花园山4号 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陈处 联 系 人: 朱晓虹
电 话: 027-87748188 电 话: 027-872727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992122979@qq.com
2019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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