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成套综合试验装置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成套综合试验装置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B0109-1905-ZCFW0327
采购内容:国网湖北电科院实验室使用成套综合试验装置租赁
交货时间:2019年06月15日之前
交货地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或约定地点
2、总投资金额:86万元。租赁服务期:2年
成套综合试验装置租赁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通用部分
(1)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3)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4)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面严重影制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己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公皆》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投标人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润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不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投标人不良行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8)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专用部分:
(1)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均有良好的销售业绩,且能提供客户使用反馈。
(2)公司拥有设备厂房(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400元。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所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表(格式附后)原件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徐东大街227号
邮 编: 430077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27-8856407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郭工、王工
电 话: 027-87272780
8、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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