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陆市财政局安财采备[2017]279-1-14号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陆市赵棚镇、陈店乡、李店镇、洑水镇、接官乡、南城办事处、巡店镇、辛榨乡、棠棣镇、木梓乡、雷公镇、王义贞镇、烟店镇、孛畈镇委托,拟就安陆市光伏发电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ALZFCGJ2017-83-96;现将原招标公告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光伏组件产品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光伏组件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更正为“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单位;
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光伏组件产品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光伏组件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中的2个标段投标。采购人按以下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二、原公告购买标书时间为“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现更正为“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采购人:安陆市赵棚镇、陈店乡、李店镇、洑水镇、接官乡、南城办事处、巡店镇、辛榨乡、棠棣镇、木梓乡、雷公镇、王义贞镇、烟店镇、孛畈镇
联系人:薛主任
电 话:18907297068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权 杨媛
电 话:027-87272780;13667209138、1347704563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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