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宿舍及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宿舍及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宿舍及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907-ZCGC06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李主任027-86969783

联系方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琳林、汪树新、余轶菲027-8732651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宿舍及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宿舍及卫生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因天气原因可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保期:1年;

工程地点: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注:投标人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5日 17:00 至 2019年08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注:13: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5.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8.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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