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心医院2017年-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更新时间:2017-07-31

依据鹤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0号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峰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17年-2018年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医院2017年-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 ZB0109-1707-ZH512

二、招标内容及设备参数:

1、招标内容:2017年-2018年信息化建设;

2、采购预算:379.2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纳税证明、信用证书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4、供应商必须有优质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授权人需具有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医院现用HIS、 LIS、PACS厂家针对此项目数据交换及适应性改造协议书原件;

7、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承诺书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6、供应商必须提供医院现用HIS、 LIS、PACS厂家针对此项目数据交换及适应性改造协议书原件”报名时不做要求;)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4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24日 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峰县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联 系 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0718-529006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 10楼

联 系 人:罗权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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