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精神病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07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利川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拟就利川市精神病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利川市精神病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ZB0109-1707-ZH592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一套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4万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807日至20170809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证明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所投产品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08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注:谈判时,谈判被授权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谈判。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四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人:

单位名称:利川市精神病医院

    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蓝天路

    话:15171065288

联 系 人:杨先生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 系 人:罗权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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