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 ZB01ES-1904-ZCHW0008
二、项目名称: 恩施州中心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商
服务期:一年
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388万元/年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4)供应商须是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供应,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7)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社会保险证明
8)供应商需向医院提供书面形式的诚信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24日08:30起至2019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7:3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文件领取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室(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3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项目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9年4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开标室。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电 话:0718-829539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联系人:庄永哲
电 话:15871732723/0718-8966201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tkall.com)
十五、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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