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食堂排油烟系统三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2-1807-GG96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武汉大学食堂排油烟系统三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8)第三期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武汉大学 ,招标人为 武汉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武汉大学食堂排油烟系统三期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武汉大学食堂排油烟系统三期工程改造项目要求的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制造及安装调试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需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主要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制造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体系,需取得市环保和城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售后服务。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29日至2018年8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时所带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业绩合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 月 20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建1818中心10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
中铁建1818中心10楼
邮 编: 邮 编: 430000
联 系 人: 钟老师 联 系 人: 杨元凯
电 话: 027-68754597 电 话: 027-8727270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43982115qq.com
2018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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