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经济开发区污水主管网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CJY(2017)03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经济开发区污水主管网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蕲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蕲春县经济开发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排污主管网全长3500米 。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1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五大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
3.2企业从2014年11月至今有一项已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1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
3.3企业从2014年11月至今有一项市政工程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质量类)(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锁”,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10日至 2017 年11月14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cztb.cn.com)下载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4:30 时,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39865492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27-87272702
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2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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