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恩施州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口服药品自动化单剂量分包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ZB0106-1606-GH210
2. 招标内容:口服药品自动化单剂量分包系统 1套(设备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具有生产或经营招标货物的业绩。
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和备件服务。
7)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从即日起到2016年6月21日止,每天9:00时到17:00时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5.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家,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产品品牌授权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等资质文件,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留存。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为准。)
6.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 兹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10楼)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8.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彭坤 郭海燕
电 话:027-87326780
传 真:027-87842751
10. 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办理投标保证金必须备注明清楚项目名称与编号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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