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社区一期电梯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鄂州三江经发关于鄂州市2015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州三江经发【20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三江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鄂州市三江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胡林社区一期电梯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位于鄂州三江港新区境内,高新大道北侧,经十八路东侧,经纬二路西侧;本次招标电梯共计13部,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2.2 项目投资:400万元。
2.3招标内容:详见货物采购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情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9月2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内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2014年9月21日以来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申请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C级及以上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许可证;
2、本次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C级及以上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同时具备具有电气或机械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拟派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鄂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zztb.gov.cn/)。投标人按照《鄂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后简称《征集通知》)的相关办法办理网员注册手续,并于报名公告有效期内在鄂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zztb.gov.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4.2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后,请投标申请人使用其办理网员的CA认证身份锁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zztb.gov.cn/,并于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西路1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鄂州市三江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临胡北路26号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
鄂州市三江港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铁建1818中心十楼
邮 编: 43600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曹冲 张琳林
电 话: 电 话: 027-87326533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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