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胎心监护仪”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
ZB0109-1810-GH1327
二、项目名称: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胎心监护仪项目
三、磋商内容:
胎心监护仪 一套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29万元(超过此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
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磋商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联 系 人:彭院长
电 话:0718-68229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系人:朱经理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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