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8】-31190号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于2018年12月5日就其食堂炊事机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B0101-1811-ZH1444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炊事机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民警食堂及学员食堂炊事机械采购;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67万元。
四、竞争性谈判信息:
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时间:2018年11月 22日(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日期: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号会议室
谈判小组组长:田建华
谈判小组成员:田建华、陈雪萍、黄俊(采购人代表)
五、参加谈判供应商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产生方式 |
1 |
武汉佳裕信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谈判小组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确定。 |
2 |
武汉泰发厨房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
3 |
武汉康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武汉佳裕信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昌区堤后街522号白沙洲钢材批发交易中心办公楼3楼307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63039316E
成交金额为: 15.2 万元
成交内容:民警食堂及学员食堂炊事机械采购
项目负责人:袁光明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交货。
质保期:以产品说明书为准。组装部分质保期1年,每年上门提供检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后本项目招标范围以内所有材料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本公司只按更换材料的成本价收取维修费用,并保证更换材料与原材料为同一品牌、同一档次。
七、领取成交通知书地点: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八、质疑:
成交结果公示期为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10854502@qq.com。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1号
电 话:027-8842215
联 系 人:黄警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326513
联 系 人: 刘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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