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02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农业大学的委托,就华中农业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1-1903-ZCHW0303

二、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97.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磋商内容:台式电脑(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台式电脑

195台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华中农业大学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质: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磋商采购文件获取: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10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购买采购文件。同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也可在公告期内采用填写项目报名表并发送电子邮件(380710649@qq.com)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时所带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详见公告附件一)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详见公告附件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邮件报名所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三);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影印件(详见公告附件一)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影印件(详见公告附件二);

4、磋商文件汇款凭证。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18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八、兹定于2019年418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在华中农业大学丹桂楼110室开标厅进行磋商。届时敬请参加响应的代表出席磋商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7-872826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文浩、汪树新

电话:027-87326513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 0142 1000 5225

附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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