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集中学新校区工程预算编制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17-06-05

依据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下达的高新财采计【201704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刘集中学新校区工程预算编制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刘集中学新校区工程预算编制单位项目

2、项目编号:ZB0109-1706-ZF341

二、磋商要求: 

1、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3、质量要求: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4、财务要求: 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交公司2014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要求:近三年(自磋商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预算金额在60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人可从201765日至201769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4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须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20日上午930分,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七、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襄阳市樊城区追日路9号汉北科技孵化园151503)

八、采购单位: 

   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5

  人:邴先生

联 系 号 码:13972099870

十、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人:何威

电话:027-87272780 

传真:027-87842751 

  十一、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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