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16779号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鄂州分院的委托,就其特种设备检验仪器一批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ZB0106-1707-ZH496
二、项目名称: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鄂州分院特种设备检验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商务要求。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41.6万元,最终总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保证产品的原厂性和正品性,供应商需提供检验工具箱(含常用测量工具,电工工具)、 巡检记录仪、电梯限速器测试仪、钢丝绳探伤仪、加减速度测量仪、导轨垂直度测量仪等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编号的授权书盖章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盖章原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需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询价通知书售价及出售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3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每份售价为400元。
报名时请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提供检验工具箱(含常用测量工具,电工工具)、 巡检记录仪、电梯限速器测试仪、钢丝绳探伤仪、加减速度测量仪、导轨垂直度测量仪的授权书盖章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标书。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五号会议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鄂州分院
地 址:鄂州市滨湖北路15号
电 话:余海燕
联 系 人:13135892727
代理采购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迪
联系电话:027-65380007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1818中心10楼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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