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7-19

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660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限公司受石首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便携式彩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首市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B0109-1707-ZH528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内容及设备参数: 

1、便携式彩超   一套

2、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   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   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   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材料;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领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719日至2017726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16-721117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开标时须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81415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6楼,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地点: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16-7211172

八、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单位: 

  人:石首市中医医院

   址:石首市南岳山大道2

  人:鄢科长

联系号码:0716-7817199

十、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联 系 人:汪小丽

    话:027-87272780 

十一、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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