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维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采计[2018]-188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580万元人民币(含暂列金52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9月3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装修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承担过类似项目),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截图、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以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4 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5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证书(五大员上岗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6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请于 2018年7月30日起至 2018年 8月6日,每天(节假日和周 六周日除外) 9:00-11:30,14:30-17:00 时(北京时间)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1818中心10楼工程组四部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1套: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提供工程施工合同)、社保等;
(5)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等;
(6) 五大员资质证书、社保等;
(7) 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8月10日上午10:00 时整,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1818中心10楼六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
电 话:027-59492922
联 系 人:赵老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7-87326513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十楼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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