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0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的委托,就其“示波器、信号发生器、LCR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B0101-1707-ZH595

2、采购内容和范围:

01包:示波器Ⅰ          5套

信号发生器        5套

LCR表             6套

02包:示波器Ⅱ          1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3、项目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165.5万元

02包:人民币33.6万

(详细预算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超过预算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4)供应商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从2017年8月9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8、兹定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9、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华中科技大学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编:430074

人:范继

   话:027-87543880-830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71

人:高雅 廖寿杰  

   话:027-87272718

   真:027-87272718

12、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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