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教育信息化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14

根据保康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保采计备BKZC[2017]129号文件,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康县教育局的委托,就保康县教育信息化PPP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根据保康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承担保康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总顾问,提供教育信息化PPP全程咨询服务,并统筹协调其他专业技术力量开展PPP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前期规划和尽职调查,编制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配合政府开展PPP模式前期论证;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实施方案,协助实施机构通过省PPP专家评审,取得地方政府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地方人大的审查;协助实施机构与潜在社会资本投资人沟通、商洽,编制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完成社会资本采购过程;协助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沟通、磋商与商务谈判,拟定PPP协议及相关合同;协助实施机构组建项目公司、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等。

   二、服务周期:5个月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投标控制价: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电子或通信信息专业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湖北省PPP专家,有高级职称,近三年(2014年至今)牵头组织完成类似PPP咨询业绩,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

6、供应商必须入围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咨询机构库或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

7、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得分包、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在开标当日提供投标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全部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阶段,若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投标保证金:

各供应商在20178 24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执单或网银镢头截图装入投标函中。供应商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保康县教育信息化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如无注明,供应商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 814日至201781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磋商文件。标书售价为每套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清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公司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电子或通信信息专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资格等级为乙级及以上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系省PPP专家的截图、高级职称证书;

5)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咨询机构库或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提供证明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824日下午1400分;地点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5号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公司在职职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资格审查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康县教育局

     址:保康县城关镇迎宾路128

联 系  人:陈先生

    话:0710-5810378

招标 代理: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郭栋

     话:027-87272780

 

                                                   2017年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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