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8】-23650号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办公区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ZB0107-1809-ZH1134
二、项目名称: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区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三、磋商内容:
办公区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配备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等人员,且都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的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027-87239312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侧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超 王丹萍
电话:027-87271918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日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磋商文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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