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财采认【2017】-23627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监内道路刷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洋长林监狱监内道路刷黑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ZB0109-1706-ZG391
3、项目预算金额:29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5.1、采购内容:监内道路刷黑工程
5.2、工 期: 30天
5.3、施工地点:湖北省沙洋长林监狱
5.4、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具有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且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务合同、岗位证、身份证及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2017年05月至07月的纳税证明;
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9、投标人设备要求,投标人料场至施工现场45公里内自有或租赁施工设备要求(提交财务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提交原件备查)如下:
A、单台额定不小于220吨/小时的强制间歇式沥青砼搅拌站,并配置自动化计量及输送设备;
B、变幅7~9米摊铺机(附熨平板、震动梁和平整度自控设备)不少于1台;
C、25吨轮胎压路机(11轮)不少于1台,小型压路机不少于1台;
D、有不小于200吨的沥青储存设备,并有改性沥青专用储存罐;
E、沥青施工设备、用于本工程的搅拌站设置地点距工地现场的平均运距是否满足规范
要求(规范所指的“不宜”在这里理解为“不能”,如采用特殊保护措施后可适当放宽至规范要求的1.5倍),(本规范指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344-2013)。
G、拟用沥青搅拌站,要求提供地图,标明地点、运输路线及运距以供审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投标人可从2017年 9月06日至2017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每本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和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北京时间)
六、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建1818中心十楼)。
八、招标单位:
招 标 人: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号码:0724-8591077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联 系 人:汪工
电话:027-87272780
十、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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