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8】-24516号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汉江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其微格教室升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
ZB0107-1809-ZH1161
二、项目名称:
汉江师范学院微格教室升级设备采购
三、磋商内容:
微格教室升级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及服务期: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万元,最终竞标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文件的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且必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2、各潜在供应商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七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购买询价通知书。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十二、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汉江师范学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 系 人:高瑞
电 话:0719-884602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胡文超 王丹萍
电 话:027-8727191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磋商文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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