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谷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谷财采备【2017】099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谷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120救护车”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谷城县人民医院采购120救护车项目
2、项目编号:ZB0109-1709-ZH766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超出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设备参数:
1、 120救护车 两台
2、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4、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6、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业绩和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
2017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会议室
八、采购单位:
采 购 人:谷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县府街48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号码:0710-7269288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郭 栋
电 话:027-87272780
传 真:027-87842751
十、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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