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警用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9-26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的委托,对其警用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警用器材采购项目

 ZB0101-1709-ZH829

二、采购内容:

警用器材采购(含智能头盔、防爆头盔、防弹头盔、救援头盔、防毒面具、防弹衣、防火服)(具体需求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11.765万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供应商可以是设备制造商也可以是获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货物防弹产品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通过第三方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 供应商近3年(2014至今)以来具备类似项目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即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证明等);
  2. 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检测报告;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9月3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注:谈判时,竞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谈判。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工业园C区旁武警水电七支队

电    话:15380315969

联 系 人:许良山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 :027-87272718

联 系 人:王丹萍  廖寿杰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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