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悟县刘集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其“五分类血液分析仪”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B0101-1710-ZH920
(二)项目名称:大悟县刘集镇卫生院采购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一台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为一个项目包,具体需求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四章内容。
(四)类别:货物
(五)采购预算:38万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询价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关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有)。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
4、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供应商生产和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日期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询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一)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5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二)获取文件联系人:胡文超 廖寿杰 联系电话:027-87272718
(三)获取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有效的获取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领取询价通知书。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且必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留存)。
2.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
四、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二)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询价的代表出席询价会议。
六、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七、公告期限
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大悟县刘集镇卫生院
地 址:孝感市大悟县前进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刘院长
电 话:0712-756313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胡文超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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