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中所需的“呼吸机、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连续肾替代治疗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1、 采 购 人: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3、 采购项目编号:ZB0101-1510-ZH267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招标内容:
包号01:呼吸机 2套
包号02: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 1套
包号03:连续肾替代治疗机(床旁持续血液净化系统) 1台
6、 本项目预算:122万元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所有货物或服务;
3)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需要)等相关证件原件齐备、合格有效;
4) 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5) 如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 登记领取了本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凭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接收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09:00~10:00时,请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201室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采 购 人: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金开雄
联系电话:0715-8302137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王丹萍、廖寿杰
电 话:027-87319711
传 真:027-87842751
邮 箱:2648394911@qq.com
网 址:http://www.hbghzb.com/
监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话/传真:0715-83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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