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8]-28241号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某场地调查项目采样检测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ZB0109-1810-ZF1344
二、项目名称: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某场地调查项目采样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磋商内容:
某场地调查项目采样检测等服务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5万元,最终竞标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接受联合体。
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27-878656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电话/传真:027-87272780
联系人:汪工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
(联合体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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