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6】-20765)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艺术研究院的委托,对湖北省艺术研究院办公楼维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B0104-1610-ZG090/02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艺术研究院办公楼维修项目
三、采购预算:90万元。
四、供应商基本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与缴纳社保证明);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及服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五大员均持证上岗并提供上岗证,投入本项目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网上社保证明;
5、获得了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本项目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本公告第四项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已报名参加首次招标的供应商无须再次购买文件,仅须报名登记。
六、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事宜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
八、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省艺术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街办事处紫阳路243号
电 话:027-88041070
联 系 人:牛主任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87326513
联 系 人:余轶菲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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