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更新时间:2017-12-25

依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下达的仙财采计【2017】-7204号确认书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机关食堂劳务外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ZB0109-1712-ZF1221

3、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 项目采购内容: 

机关食堂早、中、晚三顿工作餐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含有餐饮服务和食堂服务两大类,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具有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需拟派往的烹调师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8、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为每份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12月29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八、采购单位: 

 购 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9号

 系 人:汪凤祥

联系号码:18986928828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系 人:何威、周齐

电话:027-87272780 

  十、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014210005225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谈判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tkall.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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