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雨污分流改造(一期)--排污泵站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908-ZCGC07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老师027-67885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琳林、余轶菲027-8732651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雨污分流改造(一期)--排污泵站工程项目。磋商内容:拆除原有破旧泵房,原位新建一体化智能污水提升泵站,加固原有压力管道,同时对管道进行冲洗清淤,局部改建污水压力管道,改建部分化粪池;新建d1500雨水管道127米,新建BH=500*500雨水盖板沟280m。新建化粪池2座,泵站供电电缆及配电柜安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技术需求及其他要求”。 本次磋商采购最高限价即控制价为:人民币199.695611万元(含人民币20万元暂列金)。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工期:100天(因天气原因可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程质保期:验收竣工合格后两年。施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项目及若成交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严禁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成交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69561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13日 20:00 至 2019年08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3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五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五号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注:拒收逾期送达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五号会议室。
注:凡是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2.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五号会议室。
3.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5.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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