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雨污分流改造(一期)--一体化智能预制提升泵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19-08-13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雨污分流改造(一期)--一体化智能预制提升泵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雨污分流改造(一期)--一体化智能预制提升泵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908-ZCHW07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老师027-67885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琳林、余轶菲027-8732651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雨污分流改造(一期)--一体化智能预制提升泵站采购项目。磋商内容:一体化预制提升泵站:一体化泵站采用玻璃钢筒体材质。泵站筒体规格:直径 3000mm ,高度 3600mm ;单泵参数:Q≥153m3/h,H≥28m,N≤22kw,三台两用一备,含一台粉碎格栅、变频器、一台智能控制柜(配套远程SCADA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技术需求及其他要求”。 本次磋商预算金额95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工期:100天(因天气原因可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两年。施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区。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严禁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成交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13日 20:30 至 2019年08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磋商文件,3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3:30 至 2019年08月2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9年8月26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注:拒收逾期送达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注:凡是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2.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6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3.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kall.com

5.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林、余轶菲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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